用户注册协议

📌 版本:V2.0 📅 生效日期:2025年12月1日 🏢 发布方:江苏文数空间数据有限公司
⚠️ 重要提示: 欢迎注册使用文数空间 OPC 业务撮合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或"平台")。在注册前,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您通过平台注册页面点击"同意"或"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请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是用户(以下简称"您"或"用户")与江苏文数空间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数空间"或"本公司")之间关于用户注册、登录、使用文数空间 OPC 业务撮合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所订立的协议。本协议旨在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 2 条 协议范围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平台公布的各项规则、管理制度、操作指引、隐私政策、数据保密条款、交易规则等所有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有规范性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您以需求方身份使用本平台,则您同时受《供需交易规则》的约束;如您以供给方身份使用本平台,则您同时受《供需交易规则》《数据保密条款》的约束。如您是文数空间 OPC 创业园入驻企业,则您同时受《园区孵化服务协议》的约束。

第 3 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您在平台注册页面点击"同意"或"注册"按钮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可能因法律法规变化、平台业务调整等原因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协议将在平台公示,公示期满后生效。如您不同意修订后的协议,应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继续使用则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第二章 账号注册与使用

第 4 条 注册资格

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平台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平台有权注销或永久冻结您的账号。

需求方用户须为企业或机构用户,注册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和经办人身份信息。供给方用户可以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资质信息。

第 5 条 注册信息

您在注册时应按照平台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的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信息、联系方式等。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时,您应及时在平台更新相关信息。因您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平台将对您提交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为您开通相应的平台使用权限。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业务需要,要求您补充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第 6 条 账号安全

您注册成功后,将获得一个平台账号及相应的密码。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出借、转让、出租或赠予他人使用。因您保管不当导致账号被盗用或密码泄露,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如您发现账号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任何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平台客服。平台在收到通知后将采取必要措施,但平台对采取措施前已产生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 7 条 账号注销

您有权申请注销您的平台账号。账号注销后,平台将依法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要求的除外。账号注销后,您在本平台产生的交易记录、合同信息等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进行保存。

如您存在未完成的订单、未结清的款项或未处理的纠纷,平台有权拒绝您的账号注销申请,直至相关事项处理完毕。

第三章 平台服务说明

第 8 条 服务内容

本平台为数据标注、文化数据标识、AI 数据集制作等数字服务领域的供需双方提供信息展示、需求发布、服务商匹配、在线洽谈、合同签署、交付验收、交易结算等撮合服务。具体服务功能和范围以平台实际提供的为准。

平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需求发布:需求方在线发布数据标注、文化数据标识等业务需求订单;
  • 服务商匹配:根据订单信息和资质要求,为需求方推荐合适的服务商;
  • 在线洽谈:供需双方通过平台内置的即时通讯工具进行在线沟通与报价比较;
  • 合同管理:提供标准化合同模板,支持在线生成与电子签署;
  • 交付验收:支持在线交付、进度跟踪与验收确认;
  • 结算管理:提供线上对账、发票管理与结算服务;
  • 信用评价:交易完成后供需双方互评,形成信用数据沉淀。

第 9 条 服务限制

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及平台运营需要,对服务内容、服务功能进行调整、升级或暂停部分服务。平台在进行上述调整前,将在平台显著位置提前公告,但因紧急情况或不可抗力导致的调整除外。

平台不对以下事项承担保证责任:

  • 平台服务将满足您的所有需求;
  • 平台服务不会受到中断、延迟或故障;
  • 通过平台获取的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可靠性。

第 10 条 平台信息展示

平台展示的企业信息、服务能力、项目案例等内容由用户自行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平台对用户提供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但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用户应自行核实对方信息并审慎决策。

第四章 供需双方行为规范

第 11 条 需求方行为规范

需求方在使用本平台服务时,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 发布的需求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 应按照约定及时确认服务商报价,不得恶意比价、压价或拖延确认;
  • 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款项,不得无故拖欠或拒付;
  • 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对服务商交付的成果进行验收确认;
  • 不得利用平台获取服务商信息后,绕开平台与服务商进行线下交易("跳单"行为);
  • 不得利用平台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第 12 条 供给方行为规范

供给方(OPC 服务商)在使用本平台服务时,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 应如实展示自身服务能力、团队规模、过往案例等信息,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 应按照约定标准和工期要求完成订单交付,保证服务质量;
  • 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订单,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报价、恶意竞争等;
  • 不得利用平台获取需求方信息后,绕开平台与需求方进行线下交易("跳单"行为);
  • 应妥善保管在交易过程中获取的需求方数据,不得泄露、滥用或非法处理;
  • 不得利用平台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第 13 条 禁止行为

所有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 注册虚假账号或利用多个账号进行不正当操作;
  • 在平台发布违法信息、色情信息、赌博信息、暴力信息等;
  • 对平台系统进行攻击、破坏、植入病毒或进行逆向工程;
  • 利用平台从事洗钱、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平台规则的行为。

第五章 交易规则

第 14 条 交易流程

平台交易流程包括以下环节:需求发布→服务商报价/需求方筛选→在线洽谈→合同签署→订单执行→交付验收→结算评价。具体流程以平台实际设置为准。

为保障双方权益,所有交易建议通过平台在线签署合同,并使用平台提供的结算服务完成款项支付。平台不对线下交易产生的任何纠纷或损失承担责任。

第 15 条 订单管理

需求方发布订单后,平台将根据订单类型和资质要求,向匹配的服务商推送订单信息。服务商可根据自身能力选择是否投递报价。

订单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待匹配、匹配中、洽谈中、进行中、交付中、待验收、已完成、已取消、已关闭。具体状态定义见平台订单管理页面说明。

第 16 条 验收标准

供需双方应在合同或订单中明确约定交付成果的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时限。如双方未约定验收标准,则按照行业通用的质量标准执行。

需求方应在约定验收时限内完成验收。逾期未验收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交付成果验收合格。如验收不合格,服务商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修改或重新交付。

第六章 数据安全与保密

第 17 条 数据安全

平台采用符合行业标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平台数据安全,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加密传输、访问权限控制、日志审计等。但平台不保证数据在互联网传输过程中的绝对安全性,用户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保护自身数据。

第 18 条 保密义务

供需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数据集等保密信息。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应采取与保护自身同类信息相同的谨慎程度(且不低于合理标准)保护该等保密信息,未经信息提供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保密义务在以下情况下不适用:

  • 该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
  • 接收方在信息提供方披露前已合法持有该信息;
  • 法律法规或司法机关要求披露的;
  • 该信息由接收方独立开发的。

第 19 条 数据处理合规

数据标注和文化数据标识业务涉及数据处理的,供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处理活动合法合规。供方不得将需求方提供的数据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用途。

需求方应确保其提供的数据来源合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权益、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

第七章 知识产权

第 20 条 平台知识产权

本平台的所有权、运营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域名权等)归江苏文数空间数据有限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修改、传播或从事其他侵犯平台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 21 条 服务成果知识产权

服务商为需求方提供的标注数据、数据集、数字内容等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如合同未作约定,则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需求方所有,服务商保留在去除可识别需求方身份信息后将其用于案例展示的权利。

第八章 费用与结算

第 22 条 平台服务费

平台对每笔成功撮合的交易收取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率为交易金额的 5%。文数空间 OPC 创业园入驻企业享受优惠费率 3%。平台有权根据运营成本和市场情况调整服务费率,调整前将在平台提前公告。

技术服务费由供方承担,平台在结算时自动扣除。平台向供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服务费发票。

第 23 条 结算规则

交易结算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执行。平台提供线上对账功能,供方可随时查看结算进度和历史记录。

如供需双方对结算金额存在争议,平台有权暂停该笔交易的结算,待双方协商一致或平台仲裁后继续执行。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 24 条 违约情形

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平台规则或法律法规的,构成违约。平台有权视违约情节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 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 限制或暂停部分平台功能使用权限;
  • 临时或永久封禁账号;
  • 扣除保证金(如有);
  • 关闭交易订单并追究违约责任;
  • 向监管部门报告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 25 条 损害赔偿

因用户违约给平台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平台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第十章 免责声明

第 26 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网络攻击、政府行为等不可归责于平台的原因导致平台服务中断、延迟或无法使用的,平台不承担违约责任。平台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用户并尽快恢复正常服务。

第 27 条 第三方免责

平台上的供需双方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平台不对供需双方之间的交易行为承担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因供需双方之间的交易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平台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 28 条 服务中断

平台需要进行定期或紧急的系统维护、升级时,可能会暂时中断服务。平台将尽量提前公告,但因紧急情况导致的临时中断除外。平台对因系统维护导致的短暂服务中断不承担责任。

十一 第十一章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第 29 条 协议变更

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业务发展需要修订本协议。协议变更后,平台将在显著位置发布公告或以其他合理方式通知用户。如用户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应主动停止使用平台服务;继续使用视为接受变更后的协议。

第 30 条 协议终止

以下情形下,本协议终止:

  • 用户申请注销账号且平台审核通过的;
  • 平台根据本协议约定封禁用户账号的;
  • 平台终止运营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协议终止后,用户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已签署的合同、已生成的订单、已发生的交易等)不受影响,双方仍应继续履行。

十二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

第 31 条 协商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平台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平台仲裁委员会的调解意见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不影响双方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 32 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第 33 条 管辖法院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 第十三章 附则

第 34 条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监管机构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应被修改为最能体现双方原意的有效条款。

第 35 条 通知与送达

平台向用户发出的通知,可通过平台站内信、系统消息、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一经发送即视为已送达。用户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并及时查看平台通知。

用户向平台发出的通知,应发送至平台指定的联系邮箱或地址。用户应确保通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 36 条 联系方式

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江苏文数空间数据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西南岗经济开发区北环路北侧·文数空间 OPC 创业园
电话:0527-XXXXXXXX
邮箱:contact@wenshu.space